湖南文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于2012年10月经湖南省民政厅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公募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是湖南省教育厅,基金会最高决策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下设秘书处。
基金会的宗旨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规范,秉承博学弘文、明理求真的校训,践行尚善尚知尚行、爱国爱校爱人的校风,发动和凝聚校友和社会各界力量,奖学奖教、助学助教,支持学校建设和对外交流,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推进湖南教育事业的发展。
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一)资助、奖励我校在校优秀贫困学生与教师;
(二)支持学科建设、产学研合作项目、人才引进;
(三)支持、更新教学和科研设施;
(四)按照捐赠者意愿设立的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资助项目;
(五)开展符合本基金会宗旨与湖南文理学院教育事业有关其他公益项目。
“汇八方涓流,襄教育伟业”。湖南文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衷心感谢并诚挚期望广大校友和社会各界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学校的建设与发展,为湖南文理学院更加美好的明天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