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2020年第二批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联合审核并公示,确认株洲市教育基金会等63家单位为2020年第二批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株洲市教育基金会等63家单位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资格的期限为2020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有效期5年。
二、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取得的应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
三、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要求,在完成年度汇算清缴后归集齐全并整理完成留存备查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四、以上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等规定的免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其他应税收入,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2021年6月24日
附件
2020年第二批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
1、株洲市教育基金会
2、湖南大学教育基金会
3、中南大学教育基金会
4、湖南省财信公益基金会
5、湖南省朝阳公益基金会
6、湖南省大爱慈善基金会
7、长沙市体育发展基金会
8、湖南省鼎翰公益基金会
9、湖南省铭志教育基金会
10、湖南省远大公益基金会
11、湖南省岳阳县教育基金会
12、湖南省资兴市教育基金会
13、湖南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
14、湖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15、湖南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
16、湖南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17、湖南省汝城县教育基金会
18、湖南省宜章县教育基金会
19、湖南省永顺县教育基金会
20、湖南中南传媒公益基金会
21、长沙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22、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基金会
23、湖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24、岳阳市岳阳楼区教育基金会
25、长沙市明德至善教育基金会
26、湖南省人口健康福利基金会
27、湖南省宁乡一中教育基金会
28、湖南省永顺一中教育基金会
29、湖南省攸县鹰翔教育基金会
30、湖南省茶陵县铁犀教育基金会
31、湖南省衡山县博学教育基金会
32、湖南广益实验中学教育基金会
33、湖南文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34、湖南省湘雅医学与健康基金会
35、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教育基金会
36、湖南省蓝山县湘江源教育基金会
37、湖南省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教育基金会
38、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圆梦教育基金会
39、湖南省数学学会
40、湖南省税务学会
41、湖南省工程管理学会
42、湖南省生物材料学会
43、湖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
44、湖南省游泳运动协会
45、湖南省人工智能协会
46、湖南省体育场馆协会
47、湖南省人力资源服务协会
48、湖南省国际人才交流协会
49、湖南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50、湖南省输配电设备行业协会
51、湖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
52、湖南省室内环境卫生行业协会
53、湖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协会
54、湖南省鲲鹏生态创新中心
55、湖南省蔻德罕见病关爱中心
56、湖南省仁爱公益慈善发展中心
57、湖南省轩威肾病患者救助关爱中心
58、湖南省大爱无疆青少年公益发展中心
59、湖南异地商会联合会
60、湖南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
61、湖南信息学院
62、湖南省慈善总会
63、湖南省大国传奇健康产业研究院